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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方案
发布时间:2017-03-01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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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昆明市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方案》(昆办发〔2015〕5号)和《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石发〔2015〕3号)要求,围绕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安排部署,围绕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依法治教为保障,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中心,以推动发展、提高质量、促进公平、增强活力为主线,以改革资源配置方式、人才培养模式、教育发展方式、教育管理体制、教育保障机制为重点,统筹解决教育领域突出问题,着力破除影响和制约教育事业发展的机制体制障碍,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多样化高质量教育的现实需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设计、整体推进,循序渐进、重点突破的原则,以制度调整和机制建设为重点,调整政府宏观管理和资源配置的政策导向,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坚持育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坚持教育公平原则,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推进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增强公共教育的保障能力;坚持统筹谋划、集思广益的原则,广泛凝聚社会共识,确保改革发展稳步推进;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倒逼的原则,瞄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制度创新破解难题。

(三)改革目标

到2017年,基本建立教育公平的有效保障机制,义务教育城乡、学校之间的差距明显缩小,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验收;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教育质量整体提升,高考质量有突破性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有较大提高;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初步构建。

到2020年,逐步实现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教育质量全面提升,树立科学的质量观、成才观,形成学校内涵发展、教师专业发展、学生全面发展的良好格局;教育管理更加优化,管、办、评分离的治理结构和现代学校制度基本确立;发展活力不断增强,基本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管理创新相适应的系统完备、服务完善、办学多元、管理科学、开放高效的教育制度体系。

二、改革内容

(一)改革资源配置方式,促进教育公平

1.统筹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继续推进“以政府为主导,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全面改善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探索完善寄宿制学校的师资配备、经费投入等配套机制,满足就近上学需要。逐步配齐配足寄宿制学校宿管、安保、校医、后勤人员,校医列入年度招聘计划申报范围,保障学校健康发展。

2.完善干部教师管理体制机制。制定实施《石林彝族自治县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完善教师编制管理制度,科学核编,动态管理,适时调配,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教职工编制。创新和完善教师补充机制,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选调、引进优秀教师,继续实施“特岗教师”和免费师范生计划,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严格教师准入,加强教师管理,规范教师队伍进出审批制度,稳定教师队伍。全面推行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完善以县为主的教师管理体制,推行教师“县管校用”机制,推动人力资源和人才流动;从严治教,建立科学合理的教职工履职考评制度,突出重点,严格考评,优教优酬,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严禁有偿补课,认真整治教育系统不良行为,严格落实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度;建立教职工重大工作失误、重大教育事故以及连续考核不称职、不合格向下流转和退出机制,构建充满生机活力的学校人事制度。优化拓宽普通高中教师招聘机制,围绕紧缺学科,扩大招聘录用范围,由学校报县教育局,在空编范围内按照程序自主招聘,可以招聘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可以选聘县内优秀中小学教师;允许普通高中学校按照“三不要”(不要户口、不要人事关系、不要工资介绍)等人事优惠政策,引进地、市级高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到我县任教,引进手续由县教育局上报县政府审批;畅通普通高中教师补充渠道;建立普通高中教师退出机制,对不适应普通高中教育的教师由学校考核提出,县教育局安排到其他学校任教。建立校长后备干部选拔、培训、任用制度,实施“名校长基地”工作制度,积极推行校长职级制,加强校长队伍建设。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轮岗交流,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深入落实议教制度确立的教师激励工程,促进教师队伍健康发展。实施班主任激励工程,建立班主任选拔、考核、任用、培训机制,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

3.创新教师素质提升机制。构建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和教师评价办法,在各级各类教师培训中把师德教育放在突出地位,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严禁有偿补课,认真整治教育系统不良行为,严格落实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度。深入实施我县教师素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以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目标,以提升教育教学能力为核心,以全面实施“园丁工程”为重点,以“名师引领、骨干示范、倾斜农村、全员参与”为主线,围绕“提升职业道德、干部管理能力、班主任水平、教学基本功、课改能力、薄弱学科建设、教师心理健康”等项目,优化整合培训资源,更新培训方式,增强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实施教师专业成长年度报告制度,加强校本培训,坚持教研训一体化原则,开展新基本功训练,逐步使教师做到“十会”(会研究课标、会分析教材、会命制试题、会质量分析、会分析学情、会教育学生、会上课、会听课批改作业、会使用信息技术、会行动研究)。以贯彻执行《昆明市中小学教师学时登记管理办法》为抓手,健全教师培训管理制度,加强农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农村教师专业素质提升项目,提高农村学校教师专业素质。深入推进“名师工作室”工作,加大对学校骨干教师队伍培养力度,加强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师工作室的过程监管和年度评价工作,突出重点,强化引领,建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师退出机制。提高教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课堂教学的能力。探索以师德修养和教育质量为核心内容的教师激励机制。

4.全力保障公平受教育机会。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继续做好扶贫助学和交通费补助工作,加大对农村贫困幼儿入园的资助力度,完善资助方式,实现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落实教育扶贫新要求,保障各类特殊群体平等受教育机会。认真落实《昆明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管理办法(试行)》,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工作。认真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划片、免试、免费入学和均衡分班、均衡安排教师政策,着力解决“择校”、“择班”问题。实施异地中考政策,着力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县参加中考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实际问题。

5.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将信息化作为促进教育公平、缩小教育差距、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手段。积极创造条件,倾斜经费投资,尽快实施教育信息化二期工程建设,全面完成“三通两平台”建设(即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成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促进教育变革,推进教育现代化。积极推动校园视频监控接入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视频监控平台建设工作,提高一键式报警系统覆盖率。启动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对中小学和职业学校教师进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

(二)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教育质量

6.推进立德树人工作。建立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科育人机制,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创新德育工作形式,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探索建立主体多元、内容多维、方法多样的素质教育评价体系。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推进校外教育。探索形成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多位一体的育人平台。

7.改进体育艺术教育。严格执行学校体育、艺术教育课程标准,推进课程改革。创新运动会、课外活动内容和形式,开展艺术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逐步完善“云南省农村艺术教育实验县艺术教师培训基地”设施设备,充分发挥培训基地的作用,提高全县艺术教师素质。强化学校体育、艺术师资培养,保证教师队伍、教育教学资源基本配置。做好全国农村艺术教育实验县工作,传承少数民族优秀文化,着力打造一批高水平的艺术教育示范学校。制定实施《石林彝族自治县中小学生强健体魄行动计划》,建立学校体育评价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确保每名学生至少掌握两项体育技能,引导学生主动参与体育锻炼;认真开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创建工作,积极争取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项目,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着力打造体育艺术教育特色,建立健全小学、初中、高中体育、艺术人才培养输送机制,促进我县体育艺术人才脱颖而出。贯彻落实《昆明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机制和学生体育、艺术技能等级评价标准,构建学校体育风险管控和纠纷调处机制。探索建立符合体育、艺术课程特点的工作考核和教师职称评定办法。

8.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以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导向,深化课程规划、开发、实施、评价改革,制定实施《石林彝族自治县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实施方案》,推进教学方式改革,改善教师教学行为,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围绕课程改革,深化教师培训、校园文化、内部管理等改革,巩固课程改革成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特色多样化发展,鼓励学校依托校内外的教育资源和办学传统,大胆进行课程试验,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发展需求。深化课堂教学改革,聚焦课堂教学,推动教师教学方式转变和学生学习方法的变革,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切实加强教育科研机构和教育科研队伍建设,加强教育科研的管理、跟踪和考核,促进科研成果的运用和转化。

9.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落实国家、省、市招生考试改革总体方案。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推进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提高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县内初中的比例。积极推进“小升初”招生制度改革,逐步缓解择校热。进一步加大对考试人防、物防、技防投入,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考点建成标准化考场,实现省、市、县和考点学校四级联网,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安全、平稳。

(三)改革教育发展方式,优化发展环境

10.推进学前教育快速发展。加快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认真落实《石林彝族自治县实施“春风化雨行动”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工作方案》(石政办发〔2015〕38号),加快县城公办幼儿园建设速度,逐步扩大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覆盖面。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国家标准逐步补足配齐专任教师和后勤、卫生保健人员。完善幼儿园园长、教师培养培训机制。建立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等投入保障制度,保障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积极推进《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试点工作,提高教师科学保教水平,坚决防止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

11.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政府为主导,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完善“城乡一体,服务均等,保障公平,就近入学”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模式。完善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继续加大对农村、贫困、民族地区学校的倾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接受良好义务教育的权利。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控制跨范围招生,推进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严格学籍管理,确保就近划片入学政策全面落实。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支持薄弱学校提高办学水平,破解择校难题。规范办学行为,认真落实云南省教育厅对中小学生作息时间的规定,标本兼治多措并举,切实减轻中小学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转变初中学校办学观念,改进初中学校办学评价办法,引导初中学校面向全体学生,抓巩固、抓基础,强化基本学业达标和全科合格提升,全面落实均衡、优质、特色发展要求,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供合格生源。积极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确保如期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验收。

12.加快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立足县域和学校实际,适应人民群众对高中教育多元化需求,促进办学体制和培养模式多样化,鼓励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引入名校或优质民办教育资源独立办学或合作办学。支持学校围绕优质化、特色化发展主题,自主进行课程管理、教学安排、教师培训,为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提供宽松的环境,支持学校按照教育规律自主办学。加强普通高中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化实验学校创建工作,适时启动实施县一中改扩建或整体搬迁新建工程。制定并实施《石林彝族自治县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改进优化普通高中考核评价体系,激发学校活力,提升教育质量。开展一级高完中办学水平综合评价和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促进普通高中内涵发展,提升学校办学水平。

13.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认真落实《石林彝族自治县优化职业教育分担机制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石政发〔2013〕17号),创新政府、行业及社会各方分担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机制,改革民族地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制和办学模式,提高农村、山区和民族地区劳动者脱贫致富的能力。依法落实税收优惠、财政奖补等政策,吸引行业企业深度参与举办职业教育。认真落实《石林彝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制及办学模式改革实施方案》(石政发〔2013〕18号),加强政府对职业教育的统筹力度,不断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改革,推进职业教育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化产教融合,探索现代学徒制和职业教育工学结合、工学交替的灵活学习方式。打通企业与职业学校人才流动通道,建立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联动开发课程机制。加快建立与现代产业体系发展相匹配、与充分就业和有质量就业相适应、相互衔接、协调发展、开放兼容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整合现有职教资源,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学校。

 14.推进民族教育改革发展。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对民族文化传承和保护的促进作用,积极创建民族优秀文化教育示范学校。推动民族教育结构调整,开办民族初中学校,构建从幼儿园到小学、初中、普高、职高完整的民族教育体系,打造区域民族教育特色品牌。加强民族地区校长和教师培训。创新民族地区人才培养模式,传承民族优秀文化,认真办好“彝文特色班”,逐步扩大彝族撒尼文字推广面。贯彻落实《云南省少数民族教育促进条例》,规范民族学校的管理,扶持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加快发展。

15.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发展。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与宜良县联合办好宜良特殊教育学校,在有条件的学校开办特教班。落实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加大特殊教育投入,加强残疾学生学习和生活无障碍设施建设,推进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专业化建设。

16.完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进入教育领域,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全面清理并消除对民办教育的歧视性政策,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探索对民办学校按照营利性和非营利性进行分类登记、分类管理和扶持的办法。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投入,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建立和完善政府奖助机制。鼓励和扶持民办幼儿园面向大众,提供优质的普惠性服务。探索通过政府资助等方式,参照公办学校教职工退休待遇,由民办学校为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决策、执行、监督机制。

17.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建立政府跨部门继续教育协调机制,推进学习型社会保障机制建设。建设远程开放继续教育体系,推进继续教育改革发展,构建远程开放的继续教育及公共服务平台,拓宽终身学习通道。完善职工培训制度,开展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失地农民、残疾人员职前职后掌握职业技能和知识的教育培训。加强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建设,优化整合乡镇(街道)成人教育资源,加大农民继续教育力度,促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

(四)改革教育管理体制,激发学校活力

18.落实政府教育统筹和管理的职责。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统筹教育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统筹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增强教育发展活力,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经费,保障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的体制机制。按照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财政保障、监督管理的职责,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改变政府直接管理学校的单一方式,综合应用拨款、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

19.创新教育质量评价机制。建立管、办、评分离的教育质量评估制度,引入社会第三方参与学校教育质量评估,完善县级教育质量考核评价办法,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要素,提高质量。根据培养目标和人才理念,建立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开展由政府、学校、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活动,提高教育质量评估和监督的客观化、公正化和科学化水平,做好学生成长记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探索促进学生发展的多种评价方式。建立教育质量提升激励机制,县人民政府设立政府教育质量奖,每年召开教育质量表彰奖励大会。

20.创新学校竞争机制。构建学校之间的竞争平台,高中阶段学校按“六好”(好校长、好教师、好学生、好机制、好条件、好品牌),义务教育学校按“五好”(好校长、好教师、好机制、好条件、好品牌)和《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要求,全面加强学校建设,建立有效的学校激励竞争机制。

21.创新教育督导体制。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教育督导规定》,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建设,明确教育督导机构级别,设定科学合理的编制,增加督导经费,进一步完善督政、督学、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强化教育督导。不断完善乡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现代教育学校(幼儿园)督导评估办法。健全各级各类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全面推进现代教育学校综合督导评估,实现各级各类教育督导全覆盖。不断强化教育督导结果应用,完善教育督导报告发布和限期整改制度,加大复查和问责力度。探索培育社会第三方机构,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

22.创新行政服务制度。按照“强化服务,提高效率”的原则,创新管理方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审批效率、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构建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行政审批流程。教育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全面实行网上审批服务。以服务中心、服务全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重点,大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以细化工作环节和强化纪律约束为抓手,以跟踪督办和问责问效为保障,推进效能建设,强化服务功能,落实管理职责。

(五)改革教育保障机制,加大投入力度

23.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健全教育制度体系。根据教育改革发展的实践需要,及时推进地方性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推进各级教育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与能力建设。系统梳理并公布本部门行政管理权力清单和规范性文件清单,健全和公开行政管理流程和内部工作程序。完善校内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则。将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管理体制的法治化,作为推进学校综合改革的重要方面,推进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全面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创新教育系统普法的内容与形式,加强和改善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切实增强法治教育的实效。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24.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明确政府管理职责和权限,改进管理方式,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推进学校管、办、评分离,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明确学校办学权利和义务,更好地落实学校办学的主体地位,建立和完善现代学校制度。全面落实校长负责制,改革校长聘用办法。县教育局考察聘任校长;副校长由校长提名,在学校全体教职工中进行民主测评,赞成票达半数以上方可聘任,由校长聘任;学校中层干部(含中心学校完小校长、教学点负责人)由校长提名,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后由校长聘任;原则上校长书记一肩挑;校长卸任,学校其他班子成员自行解聘,全面落实校长的人事权。改革完善校财局管体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全面落实校长的财务支配权。调整、优化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按照“一校一策”原则,优教优酬,多干多得,向一线倾斜,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撬动作用,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下放教师培训管理权限,省内培训安排由学校自主决定,省外培训安排报县教育局审批。加强对校长办学的过程监管和结果考评,建立校长激励和退出机制,认真落实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实行校长办学月工作报告、学年目标达成考核、办学满意度测评制度。依法制定具有学校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以章程为统领理顺和完善学校规章制度。探索建立以学校“自我评估”为主,教育主管部门“随机抽评”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复合性评估体系。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25.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推动人才培养、教师交流研修、合作办学等方面的国际合作深入发展。坚持“走出去,引进来”的原则,创新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对外合作机制,加强与国内外在教育教学方面的县际、校际交流合作,提升教育对外开放水平。

26.深化经费保障机制。以建机制、调结构、强监管、增效益为着力点,筹好、用好、管好教育经费,为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基础和保障。确保县级政府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不降低,确保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例不降低。进一步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政府、学校、受教育者之间的成本分担机制和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探索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学校收费标准。建立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制度,加强重大项目经费使用考评,将评价结果作为经费安排的重要依据。

27.实施“增量扩优”行动。认真贯彻落实《石林彝族自治县实施“春风化雨行动”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工作方案》(石政办发﹝2015﹞38号),不断探索政府举办和鼓励社会力量办园的措施和制度,完善学前教育布局规划、保障土地供给、多渠道筹措经费、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完善教育资助制度,着力解决“入民办园贵”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实施“春风化雨行动”加快推进基础教育“增量扩优”工程的实施意见》(昆通〔2014〕7号),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我县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形成与石林县城镇化发展进程相适应的基础教育发展新格局,有效缓解“择校热”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加大对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和领导,形成组织、宣传、编制、教育、财政、人社、发改、规划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的工作机制。注重改革工作连续性和科学性,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已形成好的改革举措要尽快推出,确保措施到位,务求实效;条件不成熟的改革,要充分调研、形成方案、及时报批、先行先试。强化上下对接左右联动,确保改革符合中央和省、市委的总体部署。

(二)明确步骤。县教育局具体负责全县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制定重点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明确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改革。重大教育政策出台、重大教育改革项目实施前,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建立咨询决策工作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强化咨询与行政联动互补。改革推进中需突破的重要政策事项和协调解决的相关问题,提交县文化教育卫生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审议。教育领域重大改革事项和关键体制机制问题,提交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

(三)明确职责。各部门要与县教育局密切配合、主动对接、形成合力,制定完善改革任务中所涉及到的人、财、物等相关政策,整体推进改革工作。各单位要凝聚改革共识,增强担当意识,明确落实每一项改革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处(室)、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的工作机制。

(四)改革与发展并重。各部门要树立改革与发展并重的意识,将教育改革试点与教育系统日常工作紧密结合,改革与发展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做到抓改革与抓发展两不误、两促进。坚持在日常工作中思考和谋划改革,用改革来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边改革、边实践、边发展,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和完善改革方案,不断增强改革方案的科学性和操作性。

(五)强化监督检查。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所涉及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制定分阶段目标,建立工作台帐、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工作动态信息交流报送等工作机制,及时将改革工作动态和主要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县深改办。对改革推进不力、不作为的给予相应问责和处罚。

(六)营造良好环境。各新闻媒体要及时报道教育改革的进展和成效、典型经验和做法,让社会了解教育改革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采取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推进会等方式,搭建各校教育改革信息沟通平台,进一步扩大改革成效和制度收益。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加大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创造安全稳定和谐有序的工作、学习、生活和改革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