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t365官方备用网站主办 http://www.kcnbkj.com http://bet365官方备用网站.政务
呈贡区十名“杰出校长”、百名“优秀教师”千名“五好学生”推荐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17-03-01 10:57
信息来源:

 

 

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弘扬人民教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教书育人,善于创新的先进典型,教育、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廉洁从教,依法执教,立足岗位,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努力营造褒扬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弘扬中小学优秀校长典型事迹,促进专家型校长的成长,激励中小学校长遵循教育规律,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创新学校管理方式,推动全区基础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同时培养造就全面发展的学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国家和云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实施意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不断加强校长队伍、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弘扬先进典型,激励全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勇于开拓,大胆创新,奋发向上,为呈贡新区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推动全区教育改革发展建功立业。

第二条  总体目标

通过评选十名“杰出校长”、百名“优秀教师”、千名“五好学生”,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管理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在全区充分发挥“杰出校长”、“优秀教师”和“五好学生”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区学校管理队伍和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全区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现代教育管理水平。

第三条  评选范围

(一)“杰出校长”在呈贡区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及副校(园)长中推荐(托管区除外)。

(二)“优秀教师”在呈贡区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推荐,重点考虑教学一线教师,特别要考虑长期兼任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辅导员等工作且成绩突出的教师(托管区除外)。

(三)“五好学生”在呈贡区管辖的各中小学在校学生和幼儿园小朋友中推荐评选(托管区除外)。

第四条  评选原则

1.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2.坚持标准,群众公认;

3.强化考评,保证质量。

第五条  评选程序

(一)每年评选命名表彰“杰出校长”2名、“优秀教师”20名、“五好学生”200名。

(二)推荐候选人。凡符合“杰出校长”、“优秀教师”评选条件的,均可向所在学校申请,学校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充分考虑申报人的师德表现、教育教学实绩,结合区教育局分配到各学校(幼儿园)的名额数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五好学生”由各学校、幼儿园根据分配名额进行推荐评选。

(三)初审候选人。“杰出校长”候选人3名、“优秀教师”候选人30名,“五好学生”候选人220名,由区教育局组织办公会从推荐人员中择优确定。

(四)考查与表决。对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并由区级评审领导小组评选出“杰出校长”、“优秀教师”人选。

(五)公示与认定。确定全区“杰出校长”、“优秀教师”人选,通过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者报请区委、政府发文授予称号、颁发证书并予以奖励。

第六条  评选条件

(一)“杰出校长”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依法治校,以德立校,规范办学。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先进的办学理念和科学的教育管理理念。管理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和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强,形成独具风格的教育管理模式并有代表性成果。

3.积极推行素质教育,坚持教育教学改革和办学模式创新,学校办学特色明显,充满活力;办学水平高,办学成绩突出;学校的校风、教风、学风端正,社会声望高、反响好,在当地起到明显的示范作用。

4.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教育理论,刻苦钻研业务,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奉献精神强。

5.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能顾全大局,协作互助,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做出突出贡献。

6.积极支持开展课堂教学改革,努力承担学科教学任务。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每周不少于3个课时的兼课;中小学副校长、幼儿园副园长每周不少于6个课时兼课。

7.连续担任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副校(园)长三年及其以上并继续担任校(园)长。

8.在教育局对学校的年终考核中,学校考核分数居全区前列。

9.若当年内校长条件不具备,可以空名额。

(二)“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自觉性;教书育人,教学特色鲜明,具有一定的示范性;善学善思,教学成绩优异,专业成长具有可持续性。

2.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在教师、学生、家长中评价良好。

3.热爱学生,关注学生发展,教学中以学生成长为目标,注重教书育人,积极参与学生管理。

4.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强烈的创新意识,积极投身教改实践,按学校、年级组、教研组要求认真完成各项教学、教研任务。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和“以学生发展为本”的育人观念,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具有较高的教学效率和优良的教学效果,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在同年级同学科中教学成绩优异或晋升幅度大,所带班级学科考试成绩优秀或教学质量与往年相比有较大提高,家长反映好,学生满意度90%以上。

5.在教学中起骨干作用,热情关心青年教师的成长,发挥传、帮、带作用。按照要求担任班主任工作,关爱学生,成绩突出。

6.5年及以上教龄,热爱学校,依法执教,关心集体,积极工作,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三)“五好学生”评选条件

1.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和优良品德。

2.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和社区好评。

3.学习兴趣广泛、勤奋。善于思考,善于质疑,能将所学知识应用到生活和实践中,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学科学年总评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综合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表现突出,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在志愿服务和实践活动中达到学业要求,表现突出。

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身心健康,开朗乐观,不怕困难有坚强的意志品质,承受挫折的能力较强。

5.体育课成绩优良并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等级。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第七条  责任和义务

(一)“杰出校长”职责

1.切实加强学校管理,确保学校高效、安全、廉洁运转。

2.承担本校一线教学任务和教育科研任务,并结合教学研究活动,带头上好示范课。

3.承担对本校(园)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指导任务,发挥传、帮、带作用。积极参加学区内教学交流活动,指导和联系学区内薄弱学校。

4.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理论和课程改革研究,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和教科研前沿动态,主动参加课堂教学改革、聚焦课堂,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不断推进教学模式、教学方法的改革创新,参与省市级以上教改或科研项目,主持校本课程开发,每学年在区级及以上发表学校管理经验文章一篇或论文评比中取得二等奖及以上成绩。

(二)“优秀教师”职责

1.积极承担课题研究,在课题研究当中遵守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经费使用廉洁高效。

2.承担一线教学任务和教育科研任务,积极参与教育课程改革,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不断推进教学模式、教学方法的改革创新,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带头上好研究课、示范课。每学年在校(园)以上范围上研究课、示范课或进行教育教学经验交流不少于2次。

3.承担对本校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的帮带任务,每学年帮带1—2名青年教师,所培养指导的青年教师教育教学成绩提升幅度明显。

4.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参与各级科研课题或子课题研究。每学年在区级及以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或论文评比中获奖,或编制可供同行借鉴的教学案例2个以上。

第八条  考核与评审

(一)区委、区人民政府成立呈贡区“杰出校长”、“优秀教师”、“五好学生”评审领导小组,由分管教育工作的副书记(或副区长)担任组长,区财政局、监察局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区教育局领导班子及部分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对“杰出校长”、“优秀教师”、“五好学生”的培养选拔、考核和评审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呈贡区“杰出校长”、“优秀教师”、“五好学生”实行动态评定和表彰,每年评选表彰一次。

(三)评选为“杰出校长”、“优秀教师”、“五好学生”的人员,区人民政府每人分别给予20000元、3000元、100元学习用品的奖励。评选为“杰出校长”、“优秀教师”且年度考核优秀的,优先推荐晋升高一级职务,优先安排参加高层次的培训、进修。

第九条  其它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杰出校长”:

1.两年内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师生人身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或师生中出现违法犯罪案件的;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率、巩固率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3.在师德建设、组织考试、招生秩序、教育收费、经费使用等办学行为方面,违规违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不再担任校长职务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优秀教师”:

1.近两年内有违纪行为,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

2.年内调出本行政区或调离教育教学、教研岗位的;

3.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4.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三)被评为“杰出校长”、“优秀教师”后,教育局将在两到三年内做一个复查,复查结果达不到“杰出校长”、“优秀教师”条件的,取消优秀资格。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