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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方案
发布时间:2015-05-12 11:05
信息来源:

 

000001

 

 

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文件

昆办发〔20155

 

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昆明市教育领域综合

改革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市属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

昆明市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方案》已经中共昆明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15 

(此件发至县级)

 

 

昆明市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云办发201448《云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共昆明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实施意见》(昆发〔20144号),围绕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制定本方案。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安排部署,围绕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依法治教为保障,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教育质量为中心,以推动发展、提高质量、促进公平、增强活力为主线,以改革资源配置方式、人才培养模式、教育发展方式、教育管理体制、教育保障机制为重点,统筹解决教育领域突出问题,着力破除影响和制约教育事业发展的机制体制障碍,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多样化高质量教育的现实需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设计、整体推进,循序渐进、重点突破,以制度调整和机制建设为重点,调整政府宏观管理和资源配置的政策导向,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坚持育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教育公平,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推进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增强公共教育的保障能力;坚持统筹谋划,广泛凝聚社会共识,确保改革发展稳步推进;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倒逼,瞄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制度创新破解难题。

)改革目标

2017年,基本建立教育公平的有效保障机制,义务教育区域、城乡、学校之间的差距明显缩小;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有较大提高;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初步构建。

2020年,逐步实现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教育质量全面提升,树立科学的质量观、成才观,形成学校内涵发展、教师专业发展、学生全面发展的良好格局;教育管理更加优化,管、办、评分离的治理结构和现代学校制度基本确立;发展活力不断增强,基本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管理创新相适应的系统完备、服务完善、办学多元、管理科学、开放高效的教育制度体系。

、改革内容

(一)改革资源配置方式,促进教育公平

1.统筹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继续推进以政府为主导,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全面改善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探索完善寄宿制学校的师资配备、经费投入等配套机制,满足就近上学需要。

2.完善干部教师管理体制机制。制定实施《昆明市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完善教师编制管理制度,坚持科学核编、动态管理、及时调配的原则,每三年核定一次教职工编制,核定后的教职工编制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和使用。创新和完善教师补充机制,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选调、引进优秀教师,继续实施特岗教师和免费师范生计划,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继续推进名校长基地工作,积极推行校长职级制,加强校长队伍建设。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轮岗交流,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严格教师准入,加强教师管理,全面推行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完善以县为主的教师管理体制,推行教师县管校用机制,推动人力资源和人才流动;探索教师职业退出机制。

3.创新教师素质提升机制。构建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和教师评价办法,在各级各类教师培训中把师德教育放在突出地位,落实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以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目标,以提升教育教学能力为核心,以全面实施园丁工程为重点,以名师引领、骨干示范、倾斜农村、全员参与为主线,优化整合培训资源,改革培训内容,更新培训方式,增强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专业素质提升方案。以《昆明市中小学教师学时登记管理办法》为抓手,健全教师培训管理制度,加强农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农村教师专业素质提升项目,提高农村学校教师专业素质。深入推进名师工作室工作,加大学校骨干教师队伍培养力度。提高教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课堂教学的能力。探索以师德修养和教育质量为核心内容的教师激励机制。

4.全力保障公平受教育机会。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办法,保障各类特殊群体平等受教育机会。加大对农村贫困幼儿入园的资助力度。探索实施禄劝、寻甸、东川和倘甸中等职业教育全覆盖试点。认真落实《昆明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管理办法(试行)》,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异地中考政策,着力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昆参加中考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实际问题。

5.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将信息化作为促进教育公平、缩小教育差距、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手段。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学校购买服务的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长效机制。加快建立教育信息化体系,逐步实现中小学全面开展多媒体教学。启动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重点对中小学校和职业学校教师进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大力发展远程开放教育,构建资源共建共享机制。组织优质信息化教育资源输送到农村、边远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学校和校点,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二)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教育质量

6.进立德树人工作。创新德育工作形式,积极培育和引导青少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本地民族文化教育。积极探索培养学生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探索建立主体多元、内容多维、方法多样的素质教育评价体系。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推进校外教育。探索形成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多位一体的育人平台。

7.进体育艺术教育。严格执行学校体育、艺术教育课程标准,推进课程改革。创新运动会、课外活动内容和形式,开展艺术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强化学校体育、艺术师资培养,保证教师队伍、教育教学资源基本配置。以民族地区为重点,传承少数民族优秀体育、艺术文化,着力打造一批高水准学校体育品牌赛事和艺术教育示范基地。贯彻落实《昆明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机制和学生体育、艺术技能等级评价标准,构建学校体育风险管控和纠纷调处机制。探索建立符合体育、艺术课程特点的工作考核和教师职称评定办法。

8.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特色多样化发展,鼓励学校依托校内外的教育资源和办学传统,大胆进行课程试验,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发展需求。深化课堂教学改革,聚焦课堂教学,推动教师教学方式转变和学生学习方法的变革,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切实加强教育科研机构和教育科研队伍建设,加强教育科研的管理、跟踪和考核,促进科研成果的运用和转化。

9.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落实国家和省招生考试改革总体方案,借鉴试点地区经验,结合昆明实际,制定我市实施方案。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推进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提高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积极推进小升初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实行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免试入学,逐步缓解择校热。

(三)改革教育发展方式,优化发展环境

10.推进学前教育快速发展。加快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根据学前教育发展的新政策,科学谋划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稳步扩大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覆盖面。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各县区按照国家标准补足配齐专任教师和后勤、卫生保健人员。完善幼儿园园长、教师培养培训机制。推进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试验区试点。提高教师科学保教水平,坚决防止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

11.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政府为主导,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完善城乡一体,服务均等,保障公平,就近入学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模式。完善各级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继续加大对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学校和城区薄弱学校的倾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接受良好义务教育的权利。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控制跨范围招生,推进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支持薄弱学校提高办学水平,破解择校难题。督促县级政府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促进均衡发展。

12.加快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立足区域和学校实际,适应人民群众对高中教育多元化需求,促进办学体制和培养模式多样化。推进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和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以办好优质高中为龙头,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化实验学校创建工作,分类指导建设一批特色高中,鼓励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开展一级高完中办学水平综合评价和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促进普通高中内涵发展,提升学校办学水平。

13.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创新政府、行业及社会各方分担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机制,改革民族地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制和办学模式,提高农村、山区和民族地区劳动者技能脱贫致富能力。依法落实税收优惠、财政奖补等政策,吸引行业企业深度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加强政府对职业教育的统筹力度,不断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改革,推进职业教育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化产教融合,探索现代学徒制和职业教育工学结合、工学交替的灵活学习方式。打通企业与职业学校人才流动通道,建立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联动开发课程机制。加快建立与现代产业体系发展相匹配、与充分就业和有质量就业相适应、相互衔接、协调发展、开放兼容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整合现有职教资源,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争创12所高职院校;探索生均经费包干机制,增强职业院校办学活力;继续用好安宁、嵩明职教基地的教育资源,搭建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有机衔接的人才培养立交桥;做大做强昆明开放学院。

14.推进民族教育改革发展。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对民族文化传承和保护的促进作用,积极创建民族优秀文化教育示范学校。推动民族教育结构调整,建立完整的民族教育体系。加强民族地区校长和教师培训。创新民族地区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加强双语教学研究、教材建设的制度和措施。贯彻落实《云南省少数民族教育促进条例》,规范民族学校的认定和管理,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加快发展。

15.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制定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建设一批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落实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加强残疾学生学习和生活无障碍设施建设。加强特殊学校职业技能教育和实训基地建设。推进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专业化建设。

16.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进入教育领域,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全面清理并消除对民办教育的歧视性政策,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快民办教育的法制化进程,颁布并实施《昆明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探索对民办学校按照营利性和非营利性进行分类登记、分类管理和扶持的办法。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投入,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建立和完善政府奖助机制。鼓励和扶持民办幼儿园面向大众,提供优质的普惠性服务。探索给予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机制。探索通过政府资助等方式,参照公办学校教职工退休待遇,由民办学校为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决策、执行、监督机制。

17.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建立政府跨部门继续教育协调机制,推进学习型社会保障机制建设。建设远程开放继续教育体系,推进继续教育改革发展,构建远程开放的继续教育及公共服务平台,拓宽终身学习通道。完善职工培训制度,开展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失地农民、残疾人员职前职后掌握职业技能和知识的教育培训。

(四)改革教育管理体制,激发学校活力

18.落实政府教育统筹和管理。统筹教育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统筹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增强教育发展活动,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经费,保障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的体制机制。按照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财政保障、监督管理的职责,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19.新教育质量评价机制。完善县区教育质量考核评价办法。根据培养目标和人才理念,建立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开展由政府、学校、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活动,增强教育质量评估和监督的客观化、公正化和科学化,做好学生成长记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探索促进学生发展的多种评价方式。

20.新学校竞争机制。构建区域之间、学校之间的竞争平台。高中阶段学校按五好(好校长、好教师、好学生、好机制、好条件)、义务教育学校按四好(好校长、好教师、好机制、好品牌)要求,全面加强学校建设,建立有效的学校激励竞争机制。

21.新教育督导体制。强化教育督导,进一步完善督学、督政、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积极探索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促进县级人民政府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切实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健全各级各类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全面推进学校的现代教育学校综合督导评估,实现各级各类教育督导全覆盖。不断强化教育督导结果应用,完善教育督导报告发布和限期整改制度,加大复查和问责力度。探索培育社会第三方机构,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

22.创新行政服务制度。按照强化服务,提高效率的原则,创新管理方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审批效率、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构建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行政审批流程。教育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全面实行网上审批服务。以服务中心、服务全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重点,大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以细化工作环节和强化纪律约束为抓手,以跟踪督办和问责问效为保障,推进效能建设,强化服务功能,落实管理职责。

(五)改革教育保障机制,加大投入力度

23.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健全教育法律和制度体系。根据教育改革发展的实践需要,及时推进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推进各级教育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与能力建设。系统梳理并公布本部门行政管理权力清单和规范性文件清单,健全和公开行政管理流程和内部工作程序。完善校内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则。将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管理体制的法治化,作为推进学校综合改革的重要方面,推进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全面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创新教育系统普法的内容与形式,加强和改善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切实增强法治教育的实效。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24.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明确政府管理职责和权限,改进管理方式,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推进学校管、办、评分离,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明确学校办学权利和义务,更好地落实学校办学主体地位,建立和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依法制定具有学校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以章程为统领理顺和完善学校规章制度。探索以学校自我评估和教育主管部门随机抽评和社会参与的复合性评估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25.大教育对外开放。积极探索建立具有区域特色的国际教育合作与交流平台,提升教育对外开放水平。推动人才培养、教师交流研修、汉语推广、合作办学等方面的国际合作深入发展。积极与相关国家开展全方位、多层次、跨领域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坚持走出去,引进来的原则,创新全市各级学校对外合作机制,加强与国内外在教育教学方面的城际、校际交流合作,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增强师生的国际交流意识;引进智力资源,依托国际学校或普通高中国际部,提升全市教育国际化水平;塑造示范国际学校或国际部,增强校际合作,开展资源共享。

26.化经费保障机制。以建机制、调结构、强监管、增效益为着力点,筹好、用好、管好教育经费,为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基础和保障。确保市、县两级政府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不降低,确保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例不降低。进一步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政府、学校、受教育者之间的成本分担机制和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探索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学校收费标准。建立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制度,加强重大项目经费使用考评,将评价结果作为经费安排的重要依据。制定城市教育设施配套建设费管理办法。

27.实施增量扩优行动。不断探索政府举办和鼓励社会力量办园的措施和制度,实施昆明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二期三年行动方案,完善学前教育布局规划、保障土地供给、多渠道筹措经费、新建和改扩建配套幼儿园移交地方政府、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名园融园工作和完善教育资助制度,着力解决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的问题。落实昆明市加快推进基础教育增量扩优工程的实施意见。通过增量扩优工程的实施,进一步增加教育资源总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我市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形成与昆明城市化发展进程相适应的基础教育发展新格局,有效缓解择校热问题。科学规划学校布局,全面完成2008年以来市规委会确定的学校建设工作。聚焦呈贡新区,提升新区教育资源的规模和水平。开展名校融校工作,扩大办学规模,扩大优质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推进机制。加强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文化教育卫生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对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形成组织、宣传、编制、教育、财政、人社、发改、规划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的工作机制。注重改革工作连续性和科学性,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已形成好的顶层设计且为人民群众关注和企盼解决的改革举措要尽快推出,确保措施到位,务求实效;条件不成熟的改革,要充分调研、形成方案、及时报批、先行先试。强化上下对接左右联动,确保改革符合中央和省市委的总体部署。

(二)明确工作步骤。市教育局具体负责全市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制定重点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明确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改革。重大教育政策出台、重大教育改革项目实施前,要充分听取教育咨询委员会及各方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建立咨询决策工作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强化咨询与行政联动互补。改革推进中需突破的重要政策事项和协调解决的相关问题,提交专项小组审议。教育领域重大改革事项和关键体制机制问题,提交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

(三)明确职责任务。各部门要与市教育局密切配合、主动对接、形成合力,制定完善改革任务中所涉及到的人、财、物等相关政策方面的具体事项,整体推进改革工作。各单位要凝聚改革共识,增强担当意识,明确落实每一项改革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处(室)、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的工作机制。

(四)坚持改革发展并重。各部门要树立改革与发展并重的意识,将教育改革试点与教育系统日常工作紧密结合,改革与发展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做到抓改革与抓发展两不误、两促进。坚持在日常工作中思考和谋划改革,用改革来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边改革、边实践、边发展,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和完善改革方案,不断增强改革方案的科学性和操作性。

(五)强化监督检查。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所涉及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制定分阶段目标,建立工作台帐、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工作动态信息交流报送等工作机制,及时将改革工作动态和主要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教育局。对改革推进不力、不作为的给予相应问责和处罚。

(六)营造良好环境。各新闻媒体要及时报道各地教育改革的进展和成效、典型经验和做法,让全社会了解教育改革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采取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推进会等方式,搭建各地各校教育改革信息沟通平台,在更大范围内推广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取得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扩大试点成效和制度收益。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加大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创造安全稳定和谐有序的工作、学习、生活和改革环境。

 

 

 

 

 

 

 

 

 

 

 

 

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201525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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